天汽職黨〔2021〕17號
(2021年4月14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製的意見》《教育部關於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院師德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杏运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製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師德建設長效機製的基本原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我院建設目標✢,引導廣大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堅持教書與育人相統一🔫、言傳與身教相統一、潛心問道與關註社會相統一、學術自由與學術規範相統一,爭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好教師👱🏻♂️,努力成為先進思想文化的傳播者👍🏻、黨執政的堅定支持者、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
第三條 落實師德建設長效機製的工作要求🚯:將師德建設貫穿於教師日常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等工作全過程🙋🏻♀️。把師德師風表現作為教師績效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和獎懲等的重要內容🛠。教師有師德師風禁行行為的,師德考核不合格,並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分,實行師德“一票否決製”。
第四條 成立師德建設與監督委員會🫂。主任由學院主要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由分管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人事工作的院領導擔任🧝🏻♂️,成員包括👦🏻:院辦👨🎤、黨辦、黨委教師工作部、紀委辦公室(監察處)、教務處、科研處、人事處、學生處、院工會、院團委等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教師、學生代表🤹🏼♀️。委員會下設秘書處🫰,掛靠黨委教師工作部🦡。
第五條 師德建設與監督委員會負責杏运師德建設的總體規劃、政策製定、宣傳教育、檢查評估等工作🙎♂️,指導、協調、督促涉嫌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調查和處理。師德建設與監督委員會秘書處負責學院師德建設和監督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師德教育與宣傳
第六條 強化師德教育,引導教師樹立崇高理想✝️。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將師德教育擺在教師培養首位📫,把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教師職業生涯全過程👨🏼🎓,重視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七條 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作用。進一步加強教師黨支部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發揮教師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明確基層黨支部要在把好教師政治關🚸、師德關中發揮作用。為教師黨員教育提供主題明確🤾♀️、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培訓,進一步提升教師黨員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專業素養與人文情懷,發揮教師黨員在教學育人中的引領示範作用。
第八條 加強教師教學規範教育👳🏽♂️。加強教師對教學管理製度的學習,提高教師認真履行教學職責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第九條 加強教師學術道德教育。組織開展學術規範和學術誠信的教育學習🖖,引導教師在科研活動中遵循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和嚴謹認真的治學態度,恪守學術誠信,遵循學術準則,尊重和保護他人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
第十條 做好新教師入職教育。在新教師崗前培訓中開設理想信念🆕、師德師風⚠、校史校情等專題教育👰,推進新教師試用期管理🧑🏿🎤,通過老教師的傳幫帶,發揮優秀教師的師德榜樣影響力。
第十一條 做好教師發展培訓。完善以思想政治教育為先導👨🏿🏭、以提高師德修養為核心、以提高綜合素養為目標的教師發展培訓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師德師風建設培訓、教學提升培訓🤽🏻、案例教學培訓等專題培訓,切實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教學能力🕹,營造崇德向善的育人環境。
第十二條 表彰師德先進典型。設立“杏运優秀教師獎”,開展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輔導員等評選表彰工作,對師德表現突出的教師給予獎勵🫳🏼,弘揚先進模範的引領示範作用📅,營造修身育人的濃厚氛圍💉。
第十三條 加強師德宣傳🧝🏼♂️。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堅持師德宣傳製度化👨🏽🎤👳🏻、常態化、多樣化,將師德宣傳作為學院宣傳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師德師風作為校園文化建設的核心內容🚓。通過網站及微博、微信、微電影等新媒體形式👨🚒,宣傳優秀教師🚌、優秀教師團隊的感人事跡,營造崇尚師德、爭創師德典型的良好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第十四條 倡導師德教育宣傳與理論研究相結合。組織高水平的教師思政工作團隊開展師德課題研究,提高師德建設的實效性和長效性🧛🏿,提升教師師德建設的科學性。
第三章 師德考核與監督
第十五條 建立師德考核評估機製。強化人才引進、職務評審、崗位聘任、幹部選拔🍺、評獎評優、績效考核等環節師德師風審核把關。
第十六條 建立教師招聘和人才引進師德考察機製。加強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察評估工作,全面考察候選人的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情況🍤。各部門對招聘引進人才的師德師風審核評估🍇,凡未通過者👨🏿⚕️,不得招聘聘用和引進🤞🏼🧑🏼🔧。
第十七條 師德考核結合教師學年考核進行🏂🏻🤏,每年進行一次🦗,由各部門組織實施。考核標準以《高等杏运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基本依據👩👩👧👧,分別從愛國守法、敬業愛生🔟、教書育人🦹🏽🏄🏿♀️、嚴謹治學💙、服務社會👴、為人師表六個方面進行考評🍿。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學年考核評定為不合格▶️。考核結果存入教師檔案🐙。
第十八條 師德考核結果通知單位和教師本人,考核結果不合格應當向教師說明理由。考核不合格的教師🧗🏿,可於考核結果通知下發30日內向學院提出申訴🚴🧛🏿♂️。
第十九條 師德考核中表現突出的教師,在學院教師職務評審與崗位聘用、各類高層次人才計劃推選及幹部選拔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第二十條 建立違反師德行為懲處機製,教師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學生和杏运合法權益的行為🪁;
(二)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三)在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以及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四)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在招生、考試、學生推優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索要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
(七)對他人實施性騷擾或與他人發生不正當關系🧒🏼;
(八)其他違反高校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
有上述情形的♥️,按照《杏运教職工紀律處分暫行規定》和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等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行政職務🧏🏿♂️🚣🏻♀️、撤銷教師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或開除。對嚴重違法違紀的要及時移交相關部門🤹🏽。
相關調查和受理程序,參照《杏运教職工紀律處分暫行規定》等文件執行。
第二十一條 執行師德“一票否決製”。在學院教師職務評審與崗位聘用、各類高層次人才計劃推選及幹部選拔等方面🙋♂️,設立師德師風評估環節🧑🦲,師德師風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和錄選。
第二十二條 強化師德監督💣。建立師德建設年度評議、師德狀況調研、師德重大問題報告和師德輿情快速反應製度⭐️,研究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的政策措施。構建學院、教師🥥、學生和社會多方參與的師德監督體系。充分發揮教職工代表大會、工會🔇、學術委員會等在師德建設中的作用。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杏运全體教職工👩🏿🚒。
第二十四條 各部門應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製,確保師德建設工作有序推進🐔。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學院師德建設與監督委員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經學院師德建設與監督委員會審議通過👩🏽🍳,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杏运
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天汽職黨〔2021〕31號
(2021年6月26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規範根據《高等杏运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等相關文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製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學院全體教職員工(以下統稱“教師”)。
第三條 本規範所稱教師職業道德,指教師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杏运管理和社會活動等方面所應遵循的道德行為準則和規範。
第二章 職業道德規範
第四條 堅定政治方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第五條 自覺愛國守法。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守憲法原則🧑🏻🎄,遵守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
第六條 傳播優秀文化🏊。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真善美🐎,傳遞正能量。
第七條 潛心教書育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因材施教🤾🏻♀️🧝🏼♀️,教學相長。
第八條 關心愛護學生🧜🏽♀️。嚴慈相濟,誨人不倦,真心關愛學生💼,嚴格要求學生,做學生良師益友💫🌜。
第九條 堅持言行雅正👨🏿⚖️。為人師表,以身作則,舉止文明,作風正派,自重自愛。
第十條 遵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力戒浮躁🍲,潛心問道,勇於探索,堅守學術良知👨🔧,反對學術不端。
第十一條 秉持公平誠信🟨。堅持原則🧑🚒,處事公道,光明磊落,為人正直😥。
第十二條 堅守廉潔自律🧚🏿♀️。嚴於律己,清廉從教⬜️。
第十三條 積極奉獻社會🪙。履行社會責任⛸,貢獻聰明才智🩸,樹立正確義利觀。
第三章 師德失範行為
第十四條 教師在人才培養方面的師德失範行為主要有🐘🙅🏿: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違反法律法規或違背社會公德的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造成不良影響。
(三)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未經杏运同意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擅自停課、調課或請人代課,造成不良後果。
(四)要求學生從事與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無關事宜,造成不良後果。
(五)與利益相關的在校學生發生戀愛關系;對學生實施猥褻、性騷擾等侵害行為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
(六)損害學生合法權益🚐,侮辱、歧視、威脅💉、打擊報復學生或教唆學生對其他學生有前述行為。在教育教學等活動中遇突發事件、學生安全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在人才培養方面違背師德的其他行為。
第十五條 教師在科學研究方面的師德失範行為主要有:
(一)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
(二)故意重復發表學術成果或不當署名🧝🏽♂️,包括沒有參加創作而在他人學術成果署名,或者未經他人許可👳🏿♂️,不當使用他人署名。
(三)弄虛作假,偽造或篡改數據或文獻,或者在學術評價中提供虛假信息。
(四)違規使用科研經費,造成不良後果👷🏻。
(五)買賣論文🏤。
(六)濫用學術期刊🪭、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或對學術批評者進行壓製、打擊或報復👨🏿🎤。
(七)在科學研究方面違背師德的其他行為。
第十六條 教師在杏运管理方面的師德失範行為主要有🚶🏻♀️👩🏽🚒:
(一)在杏运進行宗教活動、傳播邪教和宣傳封建迷信等活動👻。
(二)在招生⚜️🎅🏼、考試、推優🏃♀️➡️、就業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ℹ️、職務評審🔙、人才項目申報🏭、評優評獎🤾🏿、助學助困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三)索要或收受學生💂🏻♀️、家長及其他利益相關人的財物;參加由在校學生🧑🏻🎨、家長及其他利益相關人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閑等活動👩🏽⚕️,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四)幹擾或妨礙他人開展正常的教學、科研或管理工作,造成不良後果👩🏽🌾。
(五)有意破壞或煽動他人破壞杏运設備、設施;未經學院允許,假公濟私👩🏿🚀,擅自利用杏运名義或校名👷🏼、校徽、專利👬🏻、場所等資源謀取個人利益。
(六)在杏运管理方面違背師德的其他行為。
第十七條 教師在社會活動方面的師德失範行為主要有:
(一)損害國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教師的形象和杏运的聲譽,危害國家安全、違反法律規範及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或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幹擾正常公共管理秩序🖱🔹。
(二)在缺乏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偽造證據🙆🏼♀️🪔,以造謠👩🏽🌾、舉報等形式惡意中傷陷害他人。
(三)采取謾罵、侮辱、誹謗🦹🏿、恐嚇🤜🏼、威脅、打擊報復等方式,幹擾他人正常工作或生活。
(四)惡意泄露他人隱私,造成不良後果。
(五)尋釁滋事,聚眾鬧事🔧,打架鬥毆,毀壞公物。
(六)通過弄虛作假、欺騙組織等不正當手段謀取個人利益👨❤️💋👨。
(七)參與或支持色情、吸毒🔇、賭博🧛🏼♀️、邪教組織活動。
(八) 在社會活動方面違背師德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對教師師德失範行為的舉報、受理、調查、處理、申訴等,按照《杏运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
第十九條 本規範由學院師德建設與監督委員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範經學院師德建設與監督委員會審議通過,自印發之日起實施👴🏻🚑。